歡迎來到深圳注冊公司萬事惠一站式服務平臺!

  • 熱線電話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錢省心
  • 專業(yè)高效
  • 一對一服務
  • 安全保密

舉報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到底該不該保護?

2021-08-05 16:20:05

基本案情

昆明無敵制藥廠成立于1994年,屬于昆明市盤龍區(qū)東站五交化公司下屬集體所有制企業(yè),王昌、劉素華、王蘭、王會、王元5人為該集體所有制企業(yè)成員。1995年8月21日,昆明無敵制藥廠申請注冊了第761665號王子榮無敵及字母組合商標。2002年3月,昆明無敵制藥廠向商標局提出了王子榮文字及圖形組合的兩件商標注冊申請,并于2003年6月和7月分別獲得核準注冊,商標注冊號分別是第3119214號與第3119215號,核定使用商品為第5類藥酒、膏、中藥成藥等。

2002年4月,盤龍區(qū)經(jīng)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作出批復,同意昆明無敵制藥廠呈報的《昆明無敵制藥廠改制組建昆明無敵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實施方案》,確認該廠凈資產(chǎn)扣除經(jīng)濟補償金、殘疾職工保障金等費用后,剩余凈資產(chǎn)680.6萬元歸上述5名投資者所有,將企業(yè)改制為該5名投資者為股東組建的昆明無敵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昆明無敵制藥廠擁有的原材輔料、庫存商品等實物轉入新公司。2002年6月,昆明無敵制藥廠的企業(yè)印章被銷毀。

2005年9月8日,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及其股東與云南膳坊本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膳坊本草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引進膳坊本草公司為新股東,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使用的第761665號和第3119214號注冊商標、4個“無敵系列藥品”國藥準字號及3個中藥保護品種證書等無形資產(chǎn)為王氏股東所有。2005年12月,膳坊本草公司認繳出資428.926萬元,成為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的新股東。某會計師事務所對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的資產(chǎn)進行評估,明確除土地使用權之外的其他無形資產(chǎn)不納入評估范圍。

2006年1月,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更名為云南無敵制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云南無敵制藥公司),股東為2個法人股東和11個自然人股東,公司推選王會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蘭為監(jiān)事會成員。2007年10月16日,王會、王蘭、王鵬程(系王元之子)與云南無敵制藥公司簽訂《知識產(chǎn)權有償使用協(xié)議》,約定將第761665號和第3119214號注冊商標、4個“無敵系列藥品”國藥準字號及3個中藥保護品種證書等知識產(chǎn)權按每年40萬元的價格許可給云南無敵制藥公司使用,使用期限為3年。隨后,云南無敵制藥公司支付了部分使用許可費給王會、王蘭等。

昆明藍匯商貿(mào)有限公司(以下稱藍匯公司)系王會、王蘭等自然人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年底,王會、王蘭以昆明無敵制藥廠的名義與藍匯公司簽訂注冊商標轉讓合同,將第3119214號、第3119215號、第761665號注冊商標的注冊人變更為藍匯公司,2009年5月31日該商標轉讓獲得核準。后因商標使用發(fā)生糾紛,膳坊本草公司將藍匯公司、王會與王蘭訴至法院,要求法院確認王會、王蘭轉讓第3119214號與第3119215號注冊商標的行為無效。2012年8月6日,昆明市中院作出(2011)昆知民初字第302號判決書,其中寫明:“原昆明無敵制藥廠的5個投資人沒有將包括涉案商標在內(nèi)的無形資產(chǎn)投入改制后的公司,即第三人云南無敵制藥公司不是涉案兩枚注冊商標所有權人。”法院駁回了膳坊本草公司的訴訟請求。膳坊本草公司提起上訴,云南省高院于2013年3月19日作出(2012)云高民三終字第50號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3年6月28日,昆明市某區(qū)工商局接到藍匯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會舉報,稱云南無敵制藥公司侵犯其商標專用權,要求依法查處。

#p#副標題#e#

分 析

舉報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到底該不該保護?執(zhí)法人員有兩種不同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上述注冊商標權利人不確定,工商機關不應干預民事糾紛。理由是:

1.2002年6月,昆明無敵制藥廠已辦理注銷登記,企業(yè)印章被銷毀。2003年6月、7月,昆明無敵制藥廠申請的兩件商標獲準注冊,此時昆明無敵制藥廠的法律主體資格已經(jīng)注銷。昆明無敵制藥廠并未在注銷前依照《商標法》規(guī)定變更商標申請人,也未在改制方案中明確兩件商標的權利歸屬。雖然王會等5人為昆明無敵制藥廠的成員,但是他們并非上述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因此不能在改制中當然地取得當時尚未成為昆明無敵制藥廠財產(chǎn)的注冊商標?!渡虡朔ā繁Wo的是注冊人的商標專用權,第3119214號、第3119215號注冊商標缺乏合法的權利主體,不應受到保護。第761665號商標在超過寬展期后,沒有合法的權利人辦理續(xù)展手續(xù),導致該注冊商標失效,也不應得到保護。

2.上述注冊商標存在被撤銷的可能。根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上述注冊商標的轉讓應當由昆明無敵制藥廠與受讓人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上述注冊商標轉讓時,昆明無敵制藥廠已經(jīng)注銷,企業(yè)印章已銷毀,轉讓手續(xù)存在隱瞞真實情況以欺騙方式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情形。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屬于《商標法》第四十一條所指撤銷注冊商標的,該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第二種觀點認為上述注冊商標專用權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xù)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钡稐l例》沒有規(guī)定未辦理注冊商標移轉導致的后果。只要沒有辦理注銷手續(xù),注冊商標就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雖然涉案商標的注冊人昆明無敵制藥廠已無法律主體資格,但上述商標始終處于有效使用狀態(tài),沒有任何人提出注銷注冊商標的申請。

2.2002年4月,昆明無敵制藥廠改制組建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時,昆明某會計師事務所對新組建公司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進行審驗,明確出資未包含注冊商標等無形資產(chǎn)。昆明無敵藥業(yè)公司引進膳坊本草公司為新股東時,也約定第761665號和第3119214號注冊商標等無形資產(chǎn)為王氏股東所有。

3.膳坊本草公司與藍匯公司、王會及王蘭的商標侵權訴訟中,昆明市中院、云南省高院兩級法院均駁回其訴訟請求,并認定云南無敵制藥公司不是涉案兩件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人。由法院的判決結果可以推定,雖然王會、王蘭等未在《商標法》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辦理注冊商標移轉手續(xù),但以昆明無敵制藥廠名義轉讓第3119214號與第3119215號注冊商標的行為并不違法。

4.商標注冊證具有公示和公信效力。商標局于2009年5月31日核準涉案商標轉讓,并簽發(fā)了新的商標注冊證,藍匯公司是兩件涉案注冊商標的合法所有權人。

5.2007年10月16日,王會、王蘭、王鵬程(系王元之子)與云南無敵制藥公司簽訂《知識產(chǎn)權有償使用協(xié)議》,約定注冊商標等有償使用期限為3年,說明云南無敵制藥公司已認可上述注冊商標為王會、王蘭等人所有。在商標使用期間,云南無敵制藥公司支付了部分使用費用,之后發(fā)生的糾紛屬于商標使用合同糾紛。

昆明市某區(qū)工商局采納了第二種意見。據(jù)此,2013年7月15日,工商執(zhí)法人員在舉報方的見證下,對云南無敵制藥公司的包裝車間、倉庫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已停止使用第761665號、第3119214號與第3119215號商標,其生產(chǎn)的藥品包裝上均更換了其他注冊商標,并能提供使用授權書等證明材料。

上一篇:對于商標異議的規(guī)定
下一篇:新商標法實施將遏制搶注行為

版權所有:深圳萬事惠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粵ICP備14041065號

初步創(chuàng)業(yè)計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稱 :

您的手機 :

微信或QQ :

報價有疑問?完善以上信息

讓我們更了解您的需求優(yōu)先為您解答

您的創(chuàng)業(yè)初期預算 2326

成本費:111

人工費: 111

刻章費: 111

以上費用為所有范圍整體估算

實際費用根據(jù)您所需辦理的需求內(nèi)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