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藥品說明書與標簽中使用藥品名稱和注冊商標
2021-02-07 15: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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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藥品名稱根據(jù)《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guī)定》,藥品說明書和標簽中標注的藥品名稱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和商品名稱的命名原則,并與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相應內(nèi)容一致。
藥品通用名稱應當顯著、突出,其字體、字號和顏色必須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τ跈M版標簽,必須在上三分之一范圍內(nèi)顯著位置標出;對于豎版標簽,必須在右三分之一范圍內(nèi)顯著位置標出;
?。ǘ┎坏眠x用草書、篆書等不易識別的字體,不得使用斜體、中空、陰影等形式對字體進行修飾;
?。ㄈ┳煮w顏色應當使用黑色或者白色,與相應的淺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強烈反差;
?。ㄋ模┏虬b尺寸的限制而無法同行書寫的,不得分行書寫。
藥品商品名稱不得與通用名稱同行書寫,其字體和顏色不得比通用名稱更突出和顯著,其字體以單字面積計不得大于通用名稱所用字體的二分之一。
二、注冊商標
藥品說明書和標簽中禁止使用未經(jīng)注冊的商標以及其他未經(jīng)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的藥品名稱。若在藥品標簽中使用注冊商標的,應當印刷在藥品標簽的邊角,含文字的,其字體以單字面積計不得大于通用名稱所用字體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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