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么要分開申請商標?
2021-02-07 15:32:55
客戶在申請商標時,會奇怪為什么很多商標顧問會告訴客戶單獨申請組合商標。這不是代理公司為客戶服務(wù)費用賺錢的手段,而是從專業(yè)的角度告訴客戶,商標是分開申請的,使用過程更加靈活。因為分開申請的商標可以合并使用,所以合并申請的商標不能分開使用,這是商標注冊的一個規(guī)則,就像商標有盲區(qū)是必然的一樣。
商標組合申請有哪些弊端?
1.風險增加
組合申請風險更大,分離則相反。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圖形商標的組合,商標局會拆開單獨審查。只要一個要素與他人商標中的同一要素相同或相似,該商標就整體被拒絕。比如你要注冊“北科北科和圖形”,就有“北科北科和圖形”,英文類似,整體被拒。
2.不方便使用
組合應用不方便,不靈活,分離則相反。申請合并的,必須合并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改變位置。綁定死了;獨立應用非常靈活,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任意組合使用。比如Nike,Graphics,NIKE可以分開合并。在包裝、門和產(chǎn)品上使用非常方便。如果申請組合,用在鞋子上會很大很不好看。
3.時間增加
組合申請的商標比單獨申請的商標審查速度相對慢,因為每個部分都要單獨審查,而單獨申請互不影響。
4.成本問題
組合應用成本少,單個應用成本多。聯(lián)合申請一個商標是一份錢,單獨申請要幾份錢。雖然表面成本有所增加,但實際使用過程中產(chǎn)生的無形收益遠遠大于單獨注冊的成本。
因此,單獨注冊的商標在使用上非常靈活: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可以大大提高注冊成功的概率,增強注冊成功后的商標防御能力。
商標分離申請與盲期商標性質(zhì)相同,申請商標分離不會因局部審查失敗而導致整個商標失效。綜合考慮時效性、成功率和應用成本,單獨應用的性價比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