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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合理避稅」現金網絡紅包的"稅"是"稅"非

2021-04-16 16:33:15

指南:一個人應該為現金網絡紅包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是不繳納?

過年了,現金網紅包滿天飛?,F金網絡紅包的個人所得稅問題也成為了討論的話題。大家很難討論,也很難有兩種觀點:

< 怎樣合理避稅p>第一,如果一個人獲得一個中小企業(yè)發(fā)放的現金網絡紅包,他要根據無意中獲得的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發(fā)放紅包的中小企業(yè)代扣代繳;

第二,在一個人和另一個人之間分配的現金網絡紅包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應稅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列出了三個“基礎”:

一、2015年3月12日,國家研究院

金融事務

副局長王波在“CPPCC”期間接受采訪時的回應。

第二,《個人所得稅法》明確規(guī)定。

三.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局關于加強網絡紅包

個人所得稅

《關于征收管理的通知》(HJH[2015]409號)。

相似性網絡視圖如下:

對于基礎一,是不夠的。

對于第二個依據,依據嚴重不足。

第三個依據,沒有這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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