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中國的商標
2022-06-17 15:47:44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歷史中,工業(yè)一直不發(fā)達。由于交通不便,商品流通范圍不廣,一些民間行會和規(guī)則早已在民間流傳,商品雷同的情況很少,不需要政府制定商標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鴉片戰(zhàn)爭后,帝國主義強迫中國簽訂了許多不合理的商業(yè)協(xié)定,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中美續(xù)訂商約》,光緒二十九年《中美商約》,同年《中日商約》。這些協(xié)定的商標條款是為了維護帝國主義的利益。
清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中國第一部官方商標法誕生,名為《商標注冊試辦章程》。這部憲法充滿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色彩。1932年,國民黨政府頒布了《商標法實行細則》元,但仍脫胎于清政府的憲法,許多條款為當時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經濟利益開了綠燈。沈老師在《商標法淺談》一書中指出:“在舊中國,受法律保護的注冊商標大多是外國商標。據美國前駐華大使阿曼統(tǒng)計,從1904年到1923年,在天津和上海海關注冊的商標約有2.59萬件,幾乎都是外國商標。據國民黨政府商標局統(tǒng)計,從1928年到1934年底,中外商人申訴的商標有24747件,其中中國商標只有7778件,僅占32%。”這說明舊商標法并沒有保護我國大部分企業(yè)的商標。從某種角度來說,它不過是帝國主義為其侵略所使用的工具,比如“黑牌”牙膏,“凱輝牌”鞋油(凱輝是澳大利亞特有的鳥)。這些商標中有一些帶有不健康的顏色,比如海盜牌香煙、米蘇拉化妝品、美國香煙、外國女用酒。有人調查過1947年上半年在國民黨政府商標局注冊的2280件商標,其中33%屬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思想。這些商標的出現也是帝國主義對中國文化侵略的見證。
震驚中外的五四運動后,反帝反封建浪潮席卷全國,洋貨一度失去市場。當時出現了“到羊”、“醒獅”、“盛世”、“民生”等一些商標,起到了政治宣傳和區(qū)分洋貨的作用。當時一些外商不得不模仿中國傳統(tǒng)商標的特點進行重新設計。有一些假冒商標,如“長期騎鹿”和“漁翁得利”,企圖欺騙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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